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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群人,我们就这样对视了一会。
运镖大哥问:“你、你是想体验一下贫苦生活么?”
我涨红了脸,正要点头。
客栈老板冷嗤一声,说我就是个吃霸王餐的小混蛋。
我当时湿着手就想跟对方干架,可面对运镖大哥一行人,我实在羞于面对,整张脸热烫得要命。
最终,我还是跟着运镖人来到镖局。
一分钱难倒英雄汉,何况我缺的还不止一分钱,是我去江南的全部路费。
只是,镖局里的人,对待我的态度有点奇怪。
有些人对我很好,好得让我有种错觉,错认为吴流云——收留我的运镖人,并非镖局的主事人,我才是;另一些人正好相反,明里暗里和我不对付,某次还听见“以色侍人”的流言。
虽然我长得有点点小白脸。
不是花涟辙那种英俊硬朗的帅气。
但是,我和吴流云清清白白的,连拉手的暧昧都没有,哪来的“色”?
不过,这也是刚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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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,我运过几次镖,大家逐渐对我改观。我虽然武功三流,但脑子一流。一些他们在运镖途中极为棘手的事情,我三下五除二就能解决。
手段圆滑得让他们不信我当初居然霸王餐。
我总不能说,是我上辈子干多了“为人民服务”的事情,这些鸡毛蒜皮的小问题,我一拍脑子能想出四五六条解决办法吧?
——班味太重。
也不能说,吃霸王餐的错本就在我,我应当付出劳动换取食物。
——这显得我很死脑筋。
我也挺喜欢送镖这职业的。
至少,能去不同的地方,遇见不同的人,有时候还能和吴流云一起住。
虽然他这人有点木讷,但身材十分有料。
不是说我哥和陆崴亭的身材不好。硬要比较的话,我哥和陆崴亭像鸡架鸭架,偶尔可能会啃一啃,但我最喜欢的,还是油香流汁的烤鸭炸鸡,满满的肉感,一口咬下去汁水顺顺地流进咽喉,余韵绵长,一次能吃到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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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次还想吃。
更何况,吴流云不知道是在勾引我,还是神经真的很大条,每次见我视奸他的肌肉,他都很好心情地张开双臂,问我要不要捏捏?
我、我能怎么办?
送到嘴边的肉,岂有不吃的道理!
他不仅任由我捏,我说晚上冷要挤一个被窝,他也不反对,我紧紧缠着他的时候,还能感觉到他某处的蠢蠢欲动。
我以为他是弯的。
就算不是我这种蚊香弯,也不像电线杆那样直。
这样的日子过了大半年,从初冬走到芒种。
某次走镖途中,距离目的地不到半天。明天中午能到城中。
我们在野外宿了一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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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星星很多很亮,草丛里都是蛐蛐的叫声,更远的水边,能看见起起伏伏的萤火虫。我们燃起很高的篝火,队伍里的异域姑娘跳起舞,周围都是起哄的人,有个小伙子忽然说这次回去就要求婚。
我心里想你别立fg啊,转头发现吴流云喝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