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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,他居然被分配到了消防部队,简直是晴天霹雳。那段时间,是他最为失意最为消极也最为逆反的一段日子,没少惹事,也没少被领导批评。那时他和陆江不在一个班,两个人初次相识并对话,是因为在训练场上,好胜的丁墨凭着他从小练武的好体能,以微弱优势打败另一个班的陆江,拔得了头筹。
“你也不错嘛,厉害!我是因为从小练武,素质好!哎!说实话,我根本不想当这个兵好嘛,我要拿的是真枪,是钢枪,不是泚水枪。悲催!你呢?我早听人说起你了,说你又帅又酷,为什么当兵啊?”
“呵呵,只有不酷不帅的人才能当兵吗?”
“呃,那倒不是。不过,当消防兵,你自已也没想到吧?”
“嗯!”
“后不后悔?绝不绝望?”
“没有,我挺喜欢的,这一行,一样有很多挑战,挺有趣。”
“真心话?”
“真心话!”
“你别是……家里就有当消防兵的?”
“没有!”
“你小时候被消防员叔叔救过?”
“……没有!”
“你曾经有一个深爱的女人,不幸葬身火海了?”
“白痴!”
“那你还练得劲劲儿的。”
“干一行,爱一行,听说过吗?是干一行,爱一行,而不是爱一行,干一行。生活中,没有那么多的选择让你自已做主!我就是一个普通人,大部分人和我一样,是生活的路选择了我们,那我们就要好好走下去,如果放弃,能走远么。”
“啧!这话说的,还真……酷啊!”就这样,两个人认识了,还成了惺惺相惜的战友。
他们俩是同一连队最出色的两名新兵,虽然丁墨着实不喜欢当消防兵,但不服输的性子不允许他拉后腿,各项技能考核,成绩始终名列前茅。等新兵训练结束的时候,因为市第三中队在一次重大营救任务中伤损严重,他们两个做为骨干,被抽调去了三中队,两个人的感情也是越来越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