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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雨(3/4)

要的只是我。他润丽的眼睛会因为我再不避讳我们的关系明媚得发亮,柔滑的肌肤在一块儿午睡或夜里相拥时隐隐散发香气。我不会像之前那样晾着他,让他带着痒得发疯的后穴弄碎尊严来求我,而是每天抚弄一小会儿到他第一次满足的高潮,要不就是抱着他,假如他白天太累或者暂时没那个意思。然后约莫一礼拜或两礼拜一次,闲暇的时候,他会反过来照我的强度来,被插到尿也尿不出来,最后屁股里吃着“丈夫的阴茎”沉沉睡去,早上甚至半夜醒来,继续被当成鸡巴套子对待。

这时被最柔软的衣料摩挲也会使他疼得皱眉,事后却又大度地过来亲我,说他更喜欢这样、爽过头了、骚心直颤。从结果来说,两种似乎他都颇为喜欢,最直观的证据是那一天比一天娇艳的非人美貌,某一天达到了骇人的地步。他教训群臣,却容色焕发,呼吸里仿佛透着香汗,我站在他左手边,察觉有个刚继承爵位、不够老练的年轻封臣,裆下鼓出一块。

他当然也发现了,神色越发冷淡。但私下里他带着讥诮又骄傲的笑意,同我说:“莱底希,我的丈夫,你得保护我,永远不许离开;是你把我玩成这样,弄得人人都想要啖上一口。”

他的“担忧”毫不多余。梅丝·桑瑞,过不久姓氏要变更为奇拉格,某天她问我:“圣神在上,你新学会什么妖术用在国王身上?”我问:“怎么说?”“王上虽说原来也漂亮得过分,我从前畏惧且有点讨厌他,”她说,轻扶额头,“如今呢?如今他的美貌比作为更令我望而生畏,想得到他的冲动却比恐惧还更胜一筹;噢不是,我订婚了嘛,我喜欢埃文,所以只是说说。不过莱底希,你往后可有得忙了。”

起先是白港伯爵的长子趁着夜色摸进国王的卧室。这个青年年约二十四,身手矫健,面庞英俊,不过后来从他尸体上搜出用于捆绑的绳子、可以堵嘴的软布,证明他还没有自信到认为自己一定符合坦桑格的口味,但即使如此,也不惜作出这种必被坦桑格报复的事,实在不可思议。“没准他认为能操服我,”坦桑格坐在床边,把玩那条粗绳,“然后我就会踹开你,和他双宿双栖?”

他想着那个画面就笑了:“很值得冒险不是?他想要的可是这具肉体。”他将脚收回床上,爬过来从背后抱住我,让我感受他绵软起伏的胸部。我正擦拭剑上刚沾上的血,闻言侧过头亲了他一口。

他戏谑道:“你学坏了,莱底希。”“陛下,你指什么?”我问。“没什么,做得很好。”他顺着我的脸和脖子亲了下去。

我心里知道他想说什么,但其实我一直可以为他、或者仅仅只是为了接近他杀人。约丹斯的伯父也好,古罗爵士也好,我觉得恶心,却并不后悔。围观百姓觉得我倒了血霉才抽到人熊,坦桑格和那些贵族则听说我顶替的别人,免得看到伙伴横遭毒手,但只有我自己知道,那支签是我盼望了许久、主动和人换的,只有做出些惊动王城的事,才有可能破格在十四岁成为爵士,才能早早地去到他身边。当然,我一开始只想着击败他,只是后来事情变得不可控起来;但总之我的内心毫无悔意,如果要我再选一次,还是必须这样做。

对于刚杀死的这个男人也一样。我想他是要趁我不在王城行事。他不清楚外面如此疏于戒备,恰巧是因为我在里头,否则他一定会产生警惕。今晚我怎么样也得赶回来和坦桑格一起;今晚是他的命名日,我是说真正的、不为人知的那个生日,从前攻进王城那会儿,幕僚让他把生日说成像其中一位先祖一样。这位先祖是公认的康斯达登王朝最伟大的君主,享有“太阳与铁”的名号。在那个虚构的命名日里,坦桑格盛装站在阳台上接受万民的祝福,而在这个日子,通常他脱光了让我操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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