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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燃成了灰。
天穹的背后,看着充满了神圣,那种我生来就与之相反的概念。
我想,生于泥沟中的蛆虫,若能生出看到天空的眼睛,也一定会向往飞上寰宇吧。
更何况是人类这种野心过剩的生物。
我的心脏在那时跳动得格外清晰,却不急切。那兴许不是爱情,因为我并没有感到所谓的怦然心动、和什么甜蜜的幸福,但我忽然觉得:我的野心扭曲而膨胀,我有了想做的事。就这样做吧!我第一次听见自己内心的声音。反正无论如何都习惯了痛苦,那至少也让我疯魔一回,清醒地痛苦到最后。
可是生来就没有翅膀的蛆虫,要怎样才能去往天空呢?我有自知之明,心中总是有无尽的情感沸腾,用神经质熬煮着灵魂的我,是不可能追寻什么真理、创立什么事业、为自己创造翅膀的。于是我又回头去看他,他靠在车门上,我好像也能听到他的心跳,这个喜欢着我的天才使我想到了一个办法——
让飞鸟,将蛆虫吞入腹中。
感谢他为我的人生带来了如此巨大的转变,很抱歉我对他的爱、远不如他对我这样纯粹。
为了让飞鸟吞下我的整个人生,我得想个办法让他名正言顺。我的财产、权利都是中国赋予的,所以去国外结婚无法起到作用,尽管那很浪漫。虽然我和家里的亲戚们都不熟络,他们也一向对我这个野种不闻不问,但我必须确保自己想要留给他的东西都能准确无误的属于他,除了自书遗嘱,我还要让他在道义上也名正言顺才行。幸好,我找到了“意定监护”制度——签了书面协议后,在我部分或完全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时,他必须要负责照顾我的生活,处置我的财产等。
这是我能找到的,让我们的关系在国内法律层面最亲近的方法了。因为我们不能结婚,没有共同财产权和继承权,甚至于签了意定监护,他也不能继承我的遗产,这方面仍然要靠我的遗嘱才能实现。不过这样也够了,他始终愿意尽照顾我的职责,总不能被人指摘道德上的继承资格了——虽然我也不会让他浪费心力来照顾我太多,我其实不习惯被人照顾,除非迫不得已,我肯定会在失能之前就痛快干脆地死。」
这是杨桦抛出的第三颗火星。
国内的同性恋立法问题也存在了很久,在许多人的观念里,立法带来的权利好像会让同性恋彻底风靡,却总忘了法律的权利义务相统一。同性恋们从来都被否定了“尽法律义务”的可能,到头来……有人在守道德的忠贞,有人却在爽未立法的重婚。当然,漫长历史留下的思想沉疴不会这么轻易地让人清除,杨桦这颗火星也不过是让同性恋群体叫嚣得更有理有据些。
焦点、争议、热度……
76亿人里有76万个千里挑一的天才,哪怕是13亿人的中国人里都有13万个。
要怎样才能让宋某从中脱颖而出?
在信息时代,有流量的天才、一定会比没流量的有更多机会。伟大的天才不能背负“炒作”的骂名,但卑劣的、死去的杨桦可以。杨桦已死,他带来的热度、吸引的目光,会尽数倾注在他最亲近的爱人宋某身上。
为什么要花那么多篇幅来回忆姓宋的?
为什么要刻意地提到他的性格、能力?
——这除了杨桦的深情,还是他为宋某这个天才,写的一封面对所有人的、隐晦的征召信。他把宋某塑造成了一个天赋异禀、实力强大,却又桀骜不驯的人,这在以往的时代只会绊跟头的形象,却完美的符合了现代风尚……看啊!这是一个长得帅气的天才、他极其聪明、孤高自傲,从不将陈规旧矩放在眼里,他还深情专一、痛失所爱、极富悲剧色彩——多么值得仰慕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