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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五十四章:zuo军hu有什麽不好?(2/2)

一般正军Si,即以中壮丁补充,但由於卫所军士生活困苦,逃兵甚多,如洪武初年即有逃兵,至洪武三年十一月,逃亡者计四万七千余人,因此有“补”、“g补”等方法。

正军赴卫所,至少要有一名余丁随行,以助其生活。

卫所军的主要义务,便是一丁男赴卫所当兵,称作正军,其余弟称作余丁或军余。

由於军负担沉重,故多给有田地,且正军免全差役,而在营余丁及原籍下的一丁亦可免差役,以确保其生活并供给正军生活。

“总之,内地各省虽然裁撤了都指挥使司,但边疆诸省还需要都司卫所驻守。”

“你刚才说朝廷设置了防御巡守使司,可你注意到没有,当今陛下於本月初下诏裁撤了旧港都司,改设海南三司,又裁撤满剌加都司,改设海角三司。”

石亨见石彪沉默不语,於是又问:“朝廷对边疆都司的军士减免数年军屯粒,这难还不够优待吗?”

可是,在洪武初年就有卫所军官侵占军屯田地、私役军士耕之事,永乐中期往後更是愈演愈烈。

煦虽然改变了历史,但卫所制的败坏,从永乐中期往後就开始了。

类属军籍之,洪武初期的来源有两,一是前元归降的军,二是现役军士之,这在洪武二十一年h册编造之後加以确立。

卫所军士的逃亡,除了生活困苦之外,与其社会位的降低也有关。

屯田固定上,以供给守备军及官吏,其目标在养兵而不耗朝廷财力。

军丁的分发地,多以距离原籍地遥远且分散的方式,以防止逃兵,但长途的跋涉加上土不服,给役卒带来不少痛苦。

这也是朱煦执意要推行新兵制的原因之一。

据记载,在原来的历史上,正统三年逃亡的卫所官军竟达一百六十余万人,正德、嘉靖年间更为夸张,有些卫所逃亡军士达到在籍军士七成左右,甚至超过八成,许多边地驻军不足一半。

正军服役於卫所,必须带妻同行,以安定生活并生儿育nV。

“你的婆娘待你不好吗?後儿(石彪之)的吃穿你发愁过吗?”

“加上乾熙元年十一月,陛下裁撤吕宋都司後设置的东沙三司,如今大明在南洋有了海南、海角、东沙三个朝廷直的省。南洋三省,皆设有都司。”

永乐中期往後,大明承平日久,卫所军士的重要X被削弱,其地位也随之大为降低,再加上以罪犯充军,使卫所军士的形象更为低下。

石亨越说越JiNg神,越说越激动:“不仅如此,当今陛下在设置草原六都司之後,又下诏在婆罗洲上设置了兼理民政的南沙都司,此都司也是实土都司。”

毕竟,明初因需要武力,朝廷较重视卫所军士。

为世袭,且理颇严格,除籍十分困难,大致上除非丁尽绝,或者家中有人成为官,再或是皇帝下令敕免,否则无法除籍。

他说到这里,盯着石彪双,郑重的:“彪儿,你要清楚,在边疆都司任事,大有可为啊!”

每一军士有房屋、田地,每月有固定的月粮,但实际情形则常分不足,行军时则发给粮,衣装则须自备,武则由朝廷以工匠生产。

军士在营,分成守备和屯田二分,b例不定,

补即抓回逃军,g补则由其中以丁补,但此举既扰民又扰官,亦有军官藉此贪W,迫害人民,使乡里间痛苦不堪,而且逃兵有增无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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