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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完,又压低声音:“还以为你真要在姓楚的那歪脖子树上吊死了,结果还有这么一场缘分,把握住啊。”
其实一开始的时候,何风良还没特别地想要撮合他们,崇岭长得是很帅,但帅也不能当饭吃不是?而且长得好得多了去了,单看脸,也不是非谁不可。
但等崇岭坐下聊天后,何风良才从对方的谈吐中发现,这人不是个空壳子,最近几个圈子里为人称道的方案,竟然都出自于对方的手笔,效率与质量之高,简直是个完美的工作机器。
人总是会欣赏真正有能力的人的。何况崇岭不止有能力,还是个会说话且颇具幽默感的人。
长得帅,能力强,情商高,似乎还对自己的发小抱有好感。
何风良无法理解路远琛怎么会不出手。
一个可怕的想法在他脑子里出现,他凑到路远琛耳边:“喂喂,和哥们说实话,你该不会对那个姓楚的还余情未了吧?”
“……”路远琛感觉头越来越晕了:“滚。”
他朝洗手间的方向看了一眼,何风良也感觉有点奇怪,随口说了句:“崇岭呢?怎么还没回来,该不会在洗手间被哪个小妖精缠住了吧……远琛?”
路远琛的大脑彻底转不动了,理智停摆,感性全权接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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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站起身,径直朝洗手间走去。
洗手间内。
崇岭站在洗手池前,正专心致志地洗手。
半枚白色的药片从他的手指间漏入下水道,消失得无踪无迹。
医院开具的安眠药,效用一般,但和酒叠加在一起就不一样了。所以崇岭只用了半片。
这还是他头一次给人下药,这么下三滥的手法他一向看不上,但……崇岭发誓,他给路远琛下药,不是因为馋人家身子,只是想更快速地拉近彼此的关系,以顺利执行自己的计划。
等会儿路远琛就会睡着,而他的那个叫做何风良的朋友,他已经刷够了好感度,现在一定非常想要撮合他们。自己一回去,何风良肯定会找些借口,让自己送路远琛回家。
有了这次经历,他和路远琛的关系,就能顺利跨过“陌生人”这个阶段了。
灌醉虽然也行,但实话说,就算在幻境里,崇岭都没见过路远琛喝醉的样子,不确定对方的酒量,也不确定对方会让自己乖乖地灌醉,所以下药才是最好的选择。
但他没想到本该在卡座里昏昏欲睡的路远琛会找过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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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吧的洗手间也挺乱的,但灯光比其他地方要明亮一点。走廊里,喝醉了的男人面带红潮,跌跌撞撞地找过来,一路上撞了几个人,收获了几句不满的骂声。
崇岭有些惊讶,飞快擦干了手,走过去,扶住了路远琛。
然后路远琛就靠进了他的怀里。
“……路总?”崇岭试探地喊了一句,没得到任何回答。
怀里的身体很烫,很沉,是个成年男人。
这种感觉对崇岭而言很陌生。他从没抱过男人,他捋起路远琛散乱的额发,发现男人的双眼茫然,正怔怔地望着他。
此时的路远琛,和他醒着时那种难以接近的模样完全不同,被酒精熏得通红的脸和耳垂,迷蒙的眼睛,就像是卸下了所有的防备。
他就这么靠在他的怀里。
可崇岭却莫名想起了那个拿着刀、满身是血的男人。
孤身一人的路远琛,在生命的最后一刻,独自喝了酒,听着音乐,不再有紧绷的防备和装模作样的冷漠,他独处时才最自在。那时的他,脸上也有类似的表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