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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和哥哥们。等待漫长且无聊,我有时会观察那些鸟类。”
“我的家庭教师很早便发现我异常的地方。她建议我培养一些爱好,或许能慢慢找回作为‘人’的那部分。我学得很快,但都谈不上有多喜欢。有次她见我目光追着猎场一只晨鸭看了许久,便提议我把观鸟作为爱好——一项无伤大雅、不会把手弄脏的活动。其实我只是被它扑腾起的水声吸引,然后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,就一直看了下去。”
我安静听着,听到她否认自己是因喜欢才做,忍不住说:“以我一个旁观者的眼光,不喜欢一件事没办法坚持太久的;就算坚持下来,也应该不太会主动往其中钻研。我不能傲慢地说足够了解你,但我认为你做的一些事情不是单纯用观鸟打发时间的人可以做到的。”她问我:“是吗?那我为什么会这样觉得?”
我想了想:“要么是我说错了,你确实不喜欢,只是坚持到底的精神远超常人,要么是……我有一段时间反复告诉自己,我不喜欢坦桑格,时间大约是我们确定关系一年后、到半年多以前,因为他确实是个暴君,罪行累累,我知道和他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好结果。人总是很注重结果。明知不会有好事发生,却无法违背感情、放弃做这件事情,内心就会不断欺骗以此来说服自己:我不喜欢,随时都可以放弃,而既然随时都能放弃,不必为此害怕那个需要承担后果的一天,那么继续和他待上一段日子,又有什么不可以?”
伊莎·契汀若有所思。我提醒道:“我的话你只听一半就好。你的爱好是一项老少皆宜的活动,而我切切实实会把手弄脏;我们的处境本就不一样嘛。”她却仍旧无法回神,半晌呢喃重复了一遍:“切实把手弄脏……”眼睛出奇地亮,但这般明亮,既不是初生婴孩的澄澈,又不像一位一把年岁、目光却依旧炯炯有神的智者那样。将要熄灭前陡然一现的火星子。我不由得怕她和坦桑格一样被魇住,从此变得疯疯癫癫。我大声用她母亲的叫法唤她:“阿莉莎!”
她深色的眼睛终于重新聚焦在我身上。“我在,爵士,”她说,“我刚才忽然在想,两手脏兮兮的我是什么样的?对我来说那或许并不属于坏的结果。”
我知道伊莎·契汀不至于幼稚到羡慕别人的痛处,所以她说的“脏兮兮”呼应上文,大约是泥土之类的。我想起那天在蛇心树林见到她,没拘着裙摆因而底下沾满尘土的模样。我问她为什么这么想,她向我摊开双手——十分修长好看,一丝不谐的纹路、划痕也无。典型的淑女的手。
“我刚才在想,我真的需要这样一双手吗,”她说,“我对人都不甚在意,更别提一双手。爵士呢?作为我名义上的丈夫,你会介意妻子两手粗糙?”我摇摇头;我自己手上都满是茧和细小的伤,而作为骑士,相反还挺自豪。若是平时,这般奇异的问题由那个伊莎·契汀问出,我大概会暗自发笑,根本不符合她嘛。但今天我渐渐有些理解她在困惑什么。她勉强挤出一丝苦笑,这是我第一次见她笑。她问我,又好像并不在问我,只是自言自语:“所以我为什么不能弄脏手呢?”这次她不似被魇住一样,很快挣开了。“抱歉,”她再次向我道歉,“即使是我也觉得,在一个如今动弹不得的人面前谈这些,未免过于不近人情了。”
于是轮到我苦笑了:“别,请转移我的注意;像我之前所说,无论你说什么,我洗耳恭听。”
“话说,如果有那样的机会,你想做什么?”我问,“会是和鸟类或者你在看的历史书有关的吗?”